有人問,實現財務自由之後是不是就可以不工作了?
在這裡,我們就這兩個概念先說明一下。
第一,財務自由;
我把收入分為三大類:主動收入、投資收入和被動收入。
主動收入是指一定要自己親自參與付出時間和精力才能獲得的收入,比如,普通工薪族的工資,理財諮詢師的諮詢收入,銷售理財產品的佣金收入等等。
投資收入可以理解為從投資中獲得差價、利息,比如,炒房、炒股、買賣基金、投資P2P等等。
被動收入也叫睡後收入,意思是說,即使躺著睡覺什麼都不幹都有錢進賬。
被動收入和其他兩種收入的不同在於,它像是家裡挖了幾口永不枯竭的水井,今天把井裡的水都抽完,沒關係,明天又冒出來了。正因為擁有源源不斷的現金流入,才可以讓我們從為錢而工作(去別人家挑水)的困境中脫離出來。
我們說的財務自由,就是指即使不去打卡上班,躺在家裡睡到自然醒或者跑去度假,也不用擔心收入問題。
第二,工作。
我把工作分為兩大類:事業和飯碗。
事業是指自己非常喜歡,也願意奉獻一生來經營的工作,比如,我自己現在在做的理財規劃師工作,它不僅讓我在畢業後的三年內實現月薪從不到2.5K到40K的飛躍;也讓我在畢業後的五年內收穫多元收入:理財諮詢收入、理財產品佣金收入、投資收入和被動收入一個都沒落下;最重要的是,因為這份工作,我在社會上有了很強的辨識度。
飯碗是指自己不喜歡但也必須做的工作,比如,有個同學為了畢業後好找工作去修會計學位,儘管畢業後都在從事會計工作,那也只是因為她急需錢來支持家裡,她自己卻不開心。
那麼,實現財務自由之後是不是就可以不工作了?
對於這個問題,只有已經財務自由的人最有發言權。
渴望財務自由對於很多人來說只是追求有選擇的權利,選擇事業或飯碗的權利,並不代表實現之後他們就真的什麼都不做了。
在我們解決了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之後,隨之而來的就是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實現的需求。
當普通人都在忙於賺錢,忙於用錢來滿足我們安全感的時候,這些資深老律師們卻追求社交需求、追求自我實現。即使有用不完的錢,這些老頭老太太們依然還在計較自己的好朋友跟別人走的太近,依然還在計較自己能不能打贏一場官司去保住自己的傳奇。
綜上,實現財務自由的魅力在於,你可以有選擇地工作,但隨之而來的,你也會有新的需要。
我在大學的時候發現,最終有成就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們,他們大多數人都沒有金錢方面的煩惱,有些人甚至生在貴族,他們的家族為他們提供了可以全身心投入到自己喜歡的研究工作的條件。
難怪《富爸爸窮爸爸》的作者羅伯特·清崎會一直強調這點,“每個人在追求事業之前,都應該實行財務自由”。
如果賺錢能力無法滿足我們的安全感,你還可以求助理財規劃師的幫助!
在理財規劃師的幫助下,就算這輩子沒有實現財務自由,至少這輩子可以少留遺憾,說不定因為你的努力,你的孩子在上大學的時候就可以自由選擇喜歡的專業,而不是被逼著選擇那些看上去更好找工作的會計專業等等。